5月26日,被害人家属吴先生接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电话,得知杀害其哥哥的罪犯吴妃长因故意杀人罪已被执行死刑。
1993年,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唐家镇发生一起刑事案件。村民在一处荒地上发现了土乐上村吴德芳的尸体,他身中70多刀。同村19岁青年吴妃长被认定为重大作案嫌疑人。
根据一审判决书,案发前19岁的吴妃长单恋本村同龄姑娘吴妃尾,并让好友吴德芳代为转达爱慕之情,但遭到拒绝。吴妃长因此心生怨恨。
当年5月2日晚,吴妃长和吴德芳邀请吴妃尾去邻村看电影,被拒绝。当晚10时许,两人看完电影后返回土乐上村,在经过村后坎坡时,吴德芳在前面推自行车上坡,吴妃长拿出事先藏匿在路旁的砍柴刀,对着吴德芳的头、颈、面部等致命部位用力乱砍,直至其不能动弹。随后,吴妃长带着砍柴刀进村找到吴妃尾,对其头、面部等致命部位用力乱砍。在旁人劝阻呼救后,吴妃长逃离现场。
作案后,吴妃长潜逃至广东徐闻县,改名换姓化名为苏雄,在当地娶妻生子,并以出海捕鱼卖海鲜为生。2020年2月19日,雷州市公安局将其抓获归案。
2022年7月8日,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为吴妃长持刀非法剥夺他人生命,致一人死亡、一人轻伤,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,且作案手段残忍,情节特别恶劣,造成后果特别严重,判处吴妃长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吴妃长不服判决提起上诉。2023年7月27日,该案二审开庭,法院维持原判。